國質檢標聯[2015]1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地方標準化工作,提升地方標準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務和支撐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地方標準化工作的重要性
(一)地方標準化工作應當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適應經濟新常態,地方標準化工作要在新形勢下進一步明確方向、找準定位、堅定信心,針對標準體系結構有待優化、標準實施乏力、標準的實施監督不到位、標準化服務能力不強、標準化管理機制不盡完善等問題,大力推進改革創新,不斷探索解決措施,更好地發揮標準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
(二)地方標準化工作應當有效支撐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新需求。各地要貫徹《改革方案》的要求,按照改革創新、協同推進、科學管理、服務發展的基本要求,通過深化職能轉變、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進一步強化標準實施和實施監督,創新標準管理,夯實標準化工作基礎,不斷增強標準化服務能力,推動經濟提質增效升級,服務社會治理、生態文明建設、文化發展和政府管理,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完善地方標準化工作機制
(三)堅持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地方標準化工作要形成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質監部門統一協調,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質監部門應重點抓好整體工作規劃的組織制定、督促落實,搭建高效便捷的標準化協作平臺。充分發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在標準體系建設、標準實施和實施監督等方面的作用,協同推進標準化工作發展。
(四)加快建立地方政府標準化協調推進機制。按照政府質量工作考核的要求,尚未建立標準化協調推進機制的地方要加快建立。不斷完善已有標準化協調推進機制,統籌標準化發展方針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一些跨部門、跨領域的重大問題,推動標準制定實施中各項工作任務的有效落實。
(五)積極探索標準化區域協作機制。圍繞實施“四大板塊”和“三個支撐帶”戰略組合,標準化工作要適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在交通一體化、環境保護和產業協同發展等方面探索建立跨行政區劃的標準化區域協作機制。積極協作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歸納整合反映區域內共同需求,增強地方標準化工作影響力。
(六)鼓勵地方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探索在國際上開展城市之間標準化工作交流合作新模式,推動標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建設。充分發揮各地區域標準化研究中心作用,深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及周邊地區交流合作,開展重點貿易產品標準比對分析,加強標準化信息服務,以中國標準走出去帶動我國產品和服務走出去。
(七)切實加強對基層標準化工作的指導和支持。重點圍繞地方政府提升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水平和促進區域優勢特色產業發展的需要,基層標準化工作要加強政府部門間組織協調,推動標準實施和實施監督;推進政府管理標準化,提升政務服務、行政審批、績效管理、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的規范化、科學化水平;增強服務能力,指導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開展標準化工作;抓好標準宣貫,提高社會各界標準化意識。各地要在機構改革、職能調整過程中,更加重視對市(地)、縣基層標準化工作的領導和支持,保持標準化工作連續性、有效性。
三、強化標準實施和實施監督
(八)提高標準實施有效性。組織協調有關行業主管部門,以抓好強制性標準實施為重點,建立標準實施推廣工作制度。推動地方政府在制定法規、政策、規劃時,積極引用標準和有效使用標準。推動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運用行業準入條件、生產許可、合格評定等手段,促進標準實施。激發企業在標準實施中的內生動力。發揮好行業組織、科研機構、學術團體以及相關標準化專業組織在標準實施中的橋梁紐帶作用。
(九)提升標準化試點示范水平。統籌規劃好試點示范項目布局,不斷強化項目建設過程指導,逐步加大績效管理力度。探索以市(地)、縣為單位,在農業和農村、新型城鎮化、服務業等方面開展綜合性標準化試點示范,加強循環經濟、裝備制造產業、高新技術產業試點示范建設。做好標準化先進管理理念和方法的推廣應用。
(十)加強標準的實施監督。研究建立標準分類實施監督機制,保證強制性標準得到嚴格執行,促進推薦性標準有效實施。圍繞標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組織協調行業主管部門,多方面開展標準實施信息反饋與監測,建立標準實施情況統計分析報告制度,開展標準實施效果評價。進一步暢通標準化投訴舉報渠道,加強標準實施的社會監督。
四、創新標準管理
(十一)優化完善地方標準。地方標準是國家標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推薦性地方標準可制定滿足地方自然條件、民族風俗習慣的特殊技術要求。按照《改革方案》的要求,做好強制性地方標準清理整合。環境保護、工程建設、醫藥衛生強制性地方標準按現有模式管理。
(十二)增強標準制修訂透明度。不斷完善地方標準制修訂程序,加強標準制修訂管理。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地方標準制修訂信息披露,暢通各方信息反饋渠道,重要標準制修訂關鍵環節要逐步實現全國通報。有條件的地區要及時公布制定的地方標準。
(十三)強化地方標準動態管理。嚴格按照地方標準備案要求,及時備案地方標準。依法做好地方標準復審工作,提高標準有效性。建立健全標準檔案管理制度,規范地方標準檔案管理。
(十四)改革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制度。進一步放開搞活企業標準,推動建立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對企業產品標準的備案管理,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修訂相關企業標準備案地方法規規章,明確改革內容,研究出臺激勵政策,切實做好宣傳引導。
五、加大對企業標準化工作的指導
(十五)加強對企業標準化工作分類指導。支持大型企業、行業領軍企業和創新型企業更多參與國家重要標準研制,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引導中小型企業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提升企業競爭力。
(十六)發揮企業在標準化工作中的主體作用。引導企業建立標準化工作機制,加強企業標準體系建設。改進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創建活動,探索引入市場機制,充分發揮標準化專業服務機構作用,為開展標準化良好行為創建活動的企業提供咨詢和確認服務。
(十七)支持企業開展聯盟標準制定。各地要因勢利導,研究出臺政策措施,繼續支持企業制定聯盟標準。按照深化標準化改革的要求,增加市場標準有效供給,鼓勵企業聯盟標準向團體標準過渡,為培育發展團體標準積累經驗。
六、夯實地方標準化工作基礎
(十八)抓好政策法規體系建設。按照《改革方案》要求,做好地方標準化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逐步完善地方標準化相關法規和規章制度,營造推動地方標準化工作發展的良好法治環境。深入推進地方標準化戰略,推動地方政府發布標準化“十三五”專項發展規劃,并爭取標準化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整體規劃。
(十九)完善地方標準化統計報告制度。建立完善本地區標準化信息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加強信息統計工作。強化標準化統計信息共享,逐步形成定期發布制度,為當地政府和上級質監部門的決策、管理提供有力支撐。
(二十)建立健全地方標準化公共服務體系。堅持專業化、市場化、產業化方向,建立完善標準化服務體系,培育發展標準化服務業。統籌規劃區域特色明顯、服務全國的地方標準信息服務平臺建設。積極參與“國際國外標準商業銷售和公益服務體系”建設,遵守國家有關標準版權管理及保護規定。加強對標準信息的綜合加工、深度開發,不斷創新服務形式,拓展服務渠道,為全社會提供高質量的標準信息服務。
(二十一)強化地方標準化技術機構建設。加強地方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建設。加大對標準化科研院所的投入,提高標準化科研和服務能力。支持有實力的地方開展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建設,支持地方權威技術機構和龍頭企業承擔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探索建立技術標準與科技創新、產業升級協同發展機制。推進組織機構代碼改革,保持代碼信息系統平穩有效運轉,加強代碼信息應用服務,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物品編碼機構改革,不斷提升物品編碼市場服務能力。引導地方標準化協會等社團組織健康發展,搭建好多方共同參與標準化工作的服務平臺。
(二十二)加強標準化宣傳培訓。圍繞重要標準、重要專項、重要節點和重大事件,加大標準化宣傳,及時發布與人民生活和社會管理等密切相關的標準信息。深入開展標準化知識進企業、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家庭等活動,逐漸形成人人關注標準、人人使用標準的良好社會氛圍。研究制定標準化人員培訓計劃,系統編制標準化基礎培訓教材,積極探索網絡教育等多種方式,滿足政府、企業,特別是基層標準化管理人員的不同需求。
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落實改革任務要求,不斷開創地方標準化工作新局面。
國家質檢總局
國家標準委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